**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人事局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部分计生工作人员
简
章
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县经济开发区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开招考部分计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考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职在编的我县18处乡镇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包括路镇城区计生办)。招考职位的具体要求见后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 **县人事局
3、报名方法:报名时填写《**经济开发区招考部分计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单位介绍信(需说明从事职位)并经乡镇政府同意,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4、同一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1:3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
5、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招考的范围、条件和资格等规定,由县人事局、县计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审查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编制、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计划生育服务合格证书等。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报批评。
报考人员于5月10日下午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内容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张榜公布后,根据录用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政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另行考试确定。
四、考核录取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方面情况。经考核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经考核政审合格,对所有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考试各环节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凡被录用的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准调动。
五、招考职位及具体要求
招考单位
| 招考
职位
| 招考
计划
| 招考
范围
| 招考条件
|
*
*
县
经
济
开
发
区
社
会
事
务
局
计
生
办
| 主任
| 1
|
| 从现任乡镇计生办主任中考聘,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任职一年以上(以人事局公布文为准)
|
副主任(兼计生服务站站长)
| 1
| 除路镇外的其他乡镇
| 女性,从现任计生办副主任或服务站站长中考聘,任职一年以上(以人事局公布文为准)
|
副主任
| 1
| 面向路镇、城区
| 从现任路镇计生办副主任、协会副会长及服务站站长中考聘,任职一年以上(以人事局公布文为准)
|
专业技术人员
|
3
| 路镇2人
岭泉1人
| 女性,从从事计生服务的B超、妇科手术等,具有计划生育服务合格证或医师以上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考聘
|
统计人员
| 1
| 除路镇、岭泉外的其他乡镇
| 从现任计生统计员或曾担任统计员一年以上的人员中考聘,需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
计生执法人员
| 1
| 面向路镇
| 从现任计生执法人员中考聘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人事局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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