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迷恋“六合彩” 挪用36万换来11年徒刑
一名就业服务中心的女出纳,本有着不错的工作,但由于沉迷于“六合彩”赌博,致使债务缠身,为挽回赌本,擅自挪用其经手管理的本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款36余万元进行赌博,结果全部输光无法归还。近日,由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挪用公款一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周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有期徒刑11年。
周某某原系某就业服务中心职工,在本单位兼任就业服务中心出纳。为了快速发财,自2004年起,她开始收“六合彩”赌单,报给其作为上家的姐姐,从收赌单的数额中领取10%的提成。周某某无心上班,每天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研究“六合彩”赌博,其记载“六合彩”的资料就有厚厚几大本。起初收小额赌单时一直没有赌客“走单”(赌客不付款)的现象,到2005年12月,她开始收大数额的赌单,大的五、六万元,小的二、三千元,这时就出现有的赌客报数后不中就“走单”的现象,于是她欠了上家的赌单钱约七万元。为了扳回赌本,周某某铤而走险,利用经手管理本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款的职务之便,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间,先后多次挪用该集资款共计36余万元用于“六合彩”赌博,结果全部输光。被单位发现并追讨后,周某某退出赃款人民币2万元,余款尚未退还。
[ 本帖最后由 醉卧风云 于 2008-5-12 20: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