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一年半内碰瓷30起获刑5年
晨报讯(记者 颜斐)具有丰富驾车经验的“的哥”杜平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频繁发生交通事故,最多一天发生两起。他之所以这样并非“手潮”,而是以此作为生财之道,向对方司机勒索钱财。昨天上午,制造30起交通事故进行碰瓷的杜平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杜平之所以想到用“碰瓷”的方式索要钱财源于一次偶然的交通事故。2005年8月30日,他驾车行驶在惠新东桥100米处时,与一辆正在并线的轿车相撞。由于对方负全责,对方司机赔了他200元。这次事故后,杜平萌生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让对方赔钱的念头。
杜平的具体做法是:他在直行线行驶时,遇有左右两侧车辆并线,便猛加油往前冲;在路口直行时,遇有左右转弯车辆,他便猛然加油撞向对方。这些事故发生后,交警都会认定对方全责。杜平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看对方司机是什么意思,有时是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后赔钱,有时是对方司机直接赔钱,同时杜平会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误工费。“每次我都是在路边的修车店修车,这样就可以挣到对方赔偿的修车费的一半左右。”
法院认为,杜平作为一个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出租司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发生交通事故30余起,次数频繁,方式雷同,不属于偶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多名被害人的陈述都可以证实在对方车辆并线、转弯时,杜平有驾车提速前冲的事实,法院综合认定其犯罪的事实成立。
事件回放
杜平原是北京嘉润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在他离职前的最后19个月当中,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他却接连发生了32起交通事故。2005年8月至2007年3月,杜平在本市多个城区的城市主干道上,以驾驶车辆故意撞向正在并线、转弯的车辆的方式,故意制造对方负全责的交通事故30起,并借此手段向被害人索要钱财或通过保险公司定损修车费。2007年10月31日,杜平被警方抓获归案。